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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还有拓展空间

  • 作者:吴玉宗(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 来源:温州商报
  •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8日
  • 分类: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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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把过去的养路费等改变为成品油消费税的改革,今年终将尘埃落定。无论从规范政府收费、促进税负公平,还是从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角度看,这个改革无疑前进了一大步,但对大桥的“过路费”等问题没有一并解决,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这次改革也因此具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公路乱收费,长期以来是我国乱收费的一大顽症。中央政府经常要进行乱收费的整治活动,但整治行动是治标不治本。通过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而由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给公路乱收费来了一个釜底抽薪,公路乱收费现象将会退出中国社会生活的舞台,既有利于车辆的畅行,也有利于抑止腐败的发生。

  过去的养路费等税费征收办法没有体现“多用路,多烧油,多纳税”的公平赋税原则。虽然道路属于公共产品,但是这个公共产品并不是车辆所有者能够平等共享的,由于个体差异,使用道路呈现很大的差别。所以,多使用,多缴税,才促进了税负公平。

  随着居民购买和使用小汽车的越来越多,机动车污染已上升为我国城市大气和噪声的主要污染源。由于过去的征收办法对石油消费者使用石油量的多少没有区别地同等征收,导致人们对石油资源的消费没有节约的意识,大排量的汽车在中国特别受追捧。实行多用油多交税后,相当多的消费者会考虑到成品油消费的成本,养成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率的好习惯,有利于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这次成品油消费税的改革,对公路交通中的高等级公路、大桥等的过路费没有一并解决,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在祖国的公路上运行还有层层设卡收费的存在,实在是有点诸侯割据的味道,也给车辆通行带来很大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希望政府能够在这次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改革空间,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标签: 燃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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